湖北十堰:印名片要發(fā)票反被打(轉載)
客戶向商家索要消費憑證遭到毒打:事發(fā)十堰飛雪廣告裝設吉印通內
11月12日,記者接到報道料,曹先生稱他在十堰飛雪廣告裝設吉印通內遭到該公司邀請人員的群毆,當記者趕到事發(fā)地,當事雙方已被派出所民警帶去調查。
在十堰朝陽路派出所,記者見到被打的曹先生和參與毆打曹先生的十堰飛雪廣告裝設吉印通員工王艷色(化名)。據了解,曹先生在11月6日委托陳小姐幫助自己到該吉印通公司印刷一盒名片,陳小姐向該吉印通公司提供了名片設計模板等,該公司讓陳小姐簽字確認后開始印刷,當曹先生看到印刷出來的名片和自己提供的設計模板不一致,要求十堰飛雪廣告裝設吉印通重新印刷。
在11月12日上午*時許,當曹先生和自己的客戶一起來拿名片時,十堰飛雪廣告裝設吉印通前臺接待員工王艷色稱,公司不會對該名片重新印刷, 因為前次印刷時,曹先生委托的人員已經在公司“快印工作單”上簽字確認了,責任不在吉印通公司。
當曹先生提出查看該吉印通公司的“快印工作單”上的確認簽字,要求帶走“快印工作單”,回單位核查委托人簽字是否與自己提供的名片設計模板一致時,十堰飛雪廣告裝設吉印通前臺接待員工王艷色拒絕他帶走“快印工作單”,并且拒絕他把吉印通公司提供的“快印工作單”和復印件拿到一起詳實核對,為此,發(fā)生語言沖突,當曹先生從王艷色手中奪過“快印工作單”原件和復印件對照時,王艷色扭住曹先生的手腕。此舉被該吉印通公司法人李薛非(化名)看到,立即邀請自己辦公室內的社會朋友,一起6人,對曹先生一番長達10多分鐘的毆打。
參與毆打曹先生的該吉印通公司前臺接待員工王艷色說,曹先生提出要看公司“快印工作單”上的確認簽字,這是在公司內規(guī)定不允許的。
針對十堰飛雪廣告裝設吉印通毆打客戶事件,十堰朝陽路派出所的辦案接警民警表示,該事件的處理問題正在調查中,派出所將根據調查結果來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記者電話采訪該市稅務管理部門,針對客戶提出審看吉印通確認單,并要求經營單位給消費者出具發(fā)票是否符合要求?稅務管理部門解釋,這是消費者的權利,對此該市稅務管理部門給予明確回答。但經營單位毆打消費者是違法行為,毆打行為將有公安機關管理,不在稅務機關管理范疇內。